李荣浩维权潮下,“厂牌净土”明堂和白天不亮到底怎么了?

“咖啡胡要退圈,咖啡胡又不退了。”愚人节当天,咖啡胡跟大家开了个玩笑。

一个玩笑,大家谈笑间便能抛之脑后。但围绕音乐人白天不亮与明堂唱片之间的版权纠纷,却没那么容易翻篇。

3月31日15点,音乐人白天不亮发布2884字长文,声讨其经纪公司明堂唱片。随后,音乐人也是福、咖啡胡相继转发,并分别讲述了各自在明堂唱片的“遭遇”。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白天不亮声明热门转发

咖啡胡的重点在于专辑收益的不透明化。在转发文案中,咖啡胡就个人专辑《27: the code of lucifer》的相关事宜公开质问:“明堂唱片方面始终未就该专辑的收益情况、结算依据、结算周期、后台数据、账目明细等事项,向我作出持续、完整、清晰的说明。”

也是福表示明堂未经同意将其列为“零薪员工”,通过虚假薪资申报规避企业所得税,时间长达两年。

次日,音乐人夏之禹发文力挺明堂唱片,旋即又遭遇乐评人梁源的爆料“反转”。一时间,业内都在探讨此事,微博上,摇滚地狱也表示“心碎”。

左:李天杲回应;右:明堂唱片回应

4月1日,李天杲及明堂唱片方面作出公开回复。4月2日,白天不亮继续发布视频,并附上多张截图,进一步控诉明堂唱片的作为,截止发稿前,明堂唱片方暂未作出更多回应。音乐财经(ID: musicbusiness)编辑部基于双方发布的内容整理了一篇文章,供行业人士参考。

纠纷争议之

《相互凝视热情》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谁是这张专辑的录音制作者?谁又应当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吴登华律师在《音乐版权》一书中对录音制作者权是这样阐述的:“录音制作者是录音的投资方,负责整个音乐录制的全过程工作。”书中进一步指出,在整个录音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工作包括:编曲、演奏、演唱、录音、混音以及后期制作。

那么,《相互凝视热情》的录音制作者又该如何厘清?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是:明堂唱片支付了所有的音乐录制费用。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明堂唱片声明

具体来看,网易云音乐的歌曲版权展示页面显示:作词作曲以阿克江为主,其中《凝视》和《情》为纯音乐,由白天不亮作曲;编曲和制作为白天不亮;混音与母带处理由一家英国公司完成。

针对白天不亮在长文中提到的:“这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明堂是4.8万买断我的母带版权么?但是问题来了,我也没跟明堂签约母带授权或者出卖的协议啊?”这段话道出了许多独立音乐人共同的困惑。

那么,明堂唱片支付给白天不亮的“制作劳务费”共计4.8万元,这笔费用究竟涵盖了什么?如果指的是编曲和制作费,则无须进一步展开;但如果字面意思上并不包含编曲费用,那么编曲到底是否拥有独立的著作权?这便成为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编辑部在查阅《音乐版权》一书后,找到了可供参考的论述:“一般情况下,编曲并不享有著作权。首先,编曲人对于原有的音乐作品本身并不享有著作权。其次,编曲人对于其完成的编曲成果也不享有著作权。”

据此推论,无论4.8万元是否包含编曲费用,白天不亮都不因编曲工作而享有著作权。另一方面,从明堂唱片的表述来看,4.8万元被更为严谨的定义为“编曲制作劳务”。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明堂唱片声明

也就是说,只要明堂唱片能够拿出全部的付款证明,根据“谁出资谁拥有”的原则,那明堂唱片就享有相应的母带版权。

2、“15%”分成比例的逻辑矛盾

另外,文中提及的“15%”这一分成比例,也令人困惑。毕竟明堂唱片方面一直主张《相互凝视热情》专辑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无法进行经济收益的分配。既然没有收益可分,为何还要提出15%这一概念?难道是画饼吗?

编辑部大胆猜测,这背后是否意味着,15%并非针对这张专辑,而是涉及其他专辑或单曲的利益分配?不过,目前双方均未就此作出进一步说明,暂时不得而知。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逻辑上的矛盾,也暴露了双方在合同约定与财务方面的分歧。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明堂唱片声明

3、运营宣传成本由谁来承担?

在双方披露的支出明细中,宣传公关、MV拍摄以及实体制作等成本,其实不属于录音制作过程中的直接费用,这部分支出,视作运营宣传成本更为合理。

但由此也引出了一个行业内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长期存在的核心问题:运营和宣传的成本,究竟应由谁来承担?

此前,有独立音乐人向编辑部分享其经纪合同中的约定内容:“需要在未来几年内,将公司对其投入的成本全部收回之后,才能与艺人进行收益分成。”

然而,在看到近期发生的版权纠纷后,她也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公司投入的成本究竟该如何量化?哪些算、哪些不算?这些关键细节,似乎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像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约定清楚的”。

理想来看,唱片公司与艺人共同制作专辑、共同策划推广,最终作品完成后赚的钱大家平分。听起来合情合理,然而在实际合作中,宣传、公关、MV拍摄,哪哪儿都需要花钱,甚至还有一大笔人力成本。

以明堂唱片公开的支出明细为例,《相互凝视热情》专辑的宣传公关、平面设计、摄影师授权及MV拍摄的总成本约为21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几乎可以再做一张专辑了。

那么,这些成本又该从哪里出?唱片公司认为前期投入理应先收回成本再谈分成;艺人则质疑公司的运营成本难道要让艺人分摊吗?说到底,分不分怎么分,其实只能看艺人经纪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白天不亮发布的视频截图

根据白天不亮截图的部分合同内容来看,双方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为期八年的合同。白天不亮也强调,他与明堂唱片仅此一份合约。然而这意味着,在《相互凝视热情》发行之时,合同很可能已经过期,当然,具体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到期后如何合作。但如果真的过期了,那么专辑的收益分配约定是否依据这份合同,也要被打上一个问号。

15年的合作

怎么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2009年,明堂唱片正式创立。2010年,白天不亮加入明堂唱片。次年1月,专辑《时光幻游指南》发布,这张专辑也是明堂唱片发行的第一张唱片,意义非凡。

2018年6月,明堂唱片获得太合音乐的投资,发展势头良好,一切看起来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谁能想到,在2026年愚人节前后,这场持续多年的合作会突然裂开。

白天不亮表示,在明堂唱片的15年,“除了18年分过一笔版税收入4207元,之后没有再收到一分钱版税。”并在视频中,附上了结算表格,如下图所示。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白天不亮发布的视频截图

音乐人拿到自己的版税收入明细真的那么难吗?在明堂唱片,专辑收入报表的不及时似乎并非孤例。咖啡胡也提到,其于2016年发行的专辑《27: the code of lucifer》的收益情况,至今未能拿到明细。此时,距离专辑发行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

对艺人来说,收益情况长期被套上一层隔膜,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信任裂痕也就越来越大。按时出具结算报表可能存在难度,但也是唱片公司要做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白天不亮在长文中重点申诉了《相互凝视热情》专辑的母带版权争议,但其最终的主要诉求是按照双方2010年签署的《艺人经纪合同》,拿到所有作品的50%收益;100%拿回早期三张专辑的录音版权;要求明堂唱片公开所有版权授权交易的明细等等。

这里说回早期三张专辑的版权归属问题。从明堂唱片的公告来看,明堂认为《时光幻游指南》《游园惊梦》的版权由双方共同拥有,比例各为50%;而EP《Never End Never Hurt》的母带归属白天不亮。也就是说,双方在EP《Never End Never Hurt》的母带版权归属上态度一致,因此不做赘述。

左:白天不亮声明;右:明堂唱片声明

如上图所示,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是:《时光幻游指南》和《游园惊梦》这两张专辑由明堂唱片支付了混音和母带费用。那么,明堂唱片就和白天不亮一样,同属于录音制作者。而版权的分配比例,可能要参考出资情况,但最终还是要等法庭判决结果,以合同和证据为准。

然而,白天不亮与明堂唱片之间的争议,远不止“厘清版权归属”这么简单。这其中,有无法量化的成本池,有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情谊,这也是许多艺人与老东家之间发生纠纷时最残酷的一面。

小结

近日,因单依纯演唱会侵权李荣浩《李白》一事,行业内再次敲响了音乐版权的警钟。李荣浩因被侵权而发布一条微博,随后便获得了单依纯与主办方的公开道歉,他甚至表示不需要赔偿。说白了,他不差钱,他要的是一份尊重。

然而独立音乐人所拥有的议价能力和资源,远远无法与李荣浩、单依纯这个级别相提并论。他们更不是泰勒·斯威夫特那种国际顶流,根本没有充足的资金和精力去重新录制自己的母带,来“拿回”自己的版权。

对音乐创作者而言,把律师费花在前期合同条款的审核与谈判上,远比后期陷入纠纷再行解决要更加值得。而对独立厂牌和唱片公司来说,投资一位音乐人的第一张唱片,所承担的风险同样很高。

所以,在需要抱团取暖的音乐行业,作品出色固然重要,团队的协作同样不可或缺。回头看白天不亮与明堂唱片合作的早期,独立音乐业态尚处于孕育阶段,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是否会赚到钱。大家相识于微时,肯定有当时合作达成的交易条件,但也的确存在诸多合同约定上的瑕疵。

然而到了2026年,行业的发展日渐成熟,无论是厂牌主理人还是音乐人,都对音乐版权和音乐商业的运营有更成熟的理解。基于此大家再去签订合同,遵守契约精神,行业才会越来越好。

*本文头图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