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犯罪剧《The Murder Line》首集死了五个人,观众反应却是”挺好玩”——这种情绪错位本身值得拆解。
数据背后的类型实验
边境地带向来是剧集富矿:身份模糊的地带,人来人往的流动感,河对岸永远触不可及的禁忌诱惑。圣劳伦斯河上的千岛群岛,地处安大略与纽约州之间,藏着无数奥扎克式的溪流湾汊,闲人无所事事只好惹是生非,冰冷河水随时冲走败露的痕迹。《The Murder Line》在此尽兴发挥。
ITV选用这个片名,或许想吸引本会在BBC Four追丹麦或爱尔兰警探剧的推理迷。但原剧在加拿大本土其实叫《The Borderline》——有趣的是,主题曲是麦当娜《Borderline》的慢速粗粝翻唱版——它更接近犯罪闹剧而非侦探正剧,核心悬念不是”谁是凶手”,而是”他能否逃脱”。
麻烦始于警探Henry “Hank” Roland(Stephen Amell饰)抵达现场:两名走私贩被杀,他们把人打晕塞进后备箱过桥,没想到对方不仅清醒,还带了枪。Hank发现的线索只有他能读懂:潜逃的枪手是老同学Tommy(Hamza Haq饰)。
Hank现已娶警长之女,即将继承大位:他努力告别”Hank”——那个打黑拳、掺和非法勾当的愣头青——重塑为”Henry”,家庭美满的社区执法者。但他终究是Hank,永远是。帮Tommy脱罪将把他推入经典螺旋:起初只是对同事撒谎,继而篡改证据,不知不觉间手提包里已装满可卡因。
与此同时,镇上有个叫Ruby的倔强年轻梦想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