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爸爸错了,宁宁!是爸爸对不起你!”
在《北京人在纽约》最后一章,写道:王启明他身不由己地跪在墓碑前,头抵在墓碑上,双肩止不住地抽动。
对于这个家破人亡的中年人来说,他此生最后悔的事情,莫过于把11岁的女儿宁宁独自留在国内,自己和郭燕出国挣钱,错过了女儿的成长期。
马晓晴饰演的宁宁,应该是我国电视剧中,最早的“留一代”。《北京人在纽约》开播的1993年,“留守儿童”这个词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王启明算是到美国的“创一代”,他和妻子郭燕,受出国热影响,越过太平洋,到彼岸去寻艺术的殿堂和幸福自由的生活。
当他们带着激动、喜悦和渴盼踏上美国土地,站在纽约机场上,就被人偷去了所有的行李,只剩下身上的一个挎包。
郭燕的姨妈,把刚下飞机的两个人,安顿在贫民窟的一幢破烂小楼的地下室里,留下一只装有500美元的信封和一句冰冷的话:“我给你们预定的是地下室。”
王起明夫妇刚安顿下来,就背上九百元的债务。
王起明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在一家小餐馆洗碗,每天清洗堆积如山的碗碟,一直洗到“惯于拉琴的手脱皮”,浑身上下染上了再也洗不去的油腻。

艺术家妻子郭燕,则沦为毛衣厂的编织女工,每天钩织着织不完的衣物。
贫困交加的夫妻俩,每个月省吃俭用还要给家里寄200美元,表示“自己在美国过的很好”。
他们当时最大的慰藉,就是读国内的邓卫写的信。
当听到“宁宁”二字,郭燕的眼睛都会发亮。“她常常对人说,我的爸爸、妈妈在美国,用不了多久就来接我也去美国。她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公主,邻居的孩子、学校里的同学都羡慕她。”
王启明和郭燕夫妇,读到此处都忍不住苦笑。

当时,王启明在阿春的“潇湘楼”打工,虽受老板的青睐,却抵御不住厨师和跑堂等人的猜忌中伤,最终辞职回家。
两个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了郭燕肩上。原著中写道:“郭燕熬夜熬得两眼直冒金星,头要裂开一样,她得忍着,要是她再砸了这个饭碗,他们两个就没有饭碗了。”
“美国梦”不是那么好做的。特别是这一段,简直不忍卒读。郭燕两眼一黑,倒在地上。工友们要帮她叫救护车的时候,郭燕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气力,从嘴里拼命道出了一句话:“别,别去,医院;我没,没有保险!”
在咬牙坚持和不断地勤劳工作中,郭燕从工友手中买到了一架二手织毛衣机,王启明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明白了原理,甚至可以自己设计和改进。
接下来,王启明在时装大道上接到了安东尼的第一个单子,七件毛衣,一个星期。

在这7天里,王启明大概一共只睡了20个多个小时,甚至在浴盆里睡着了,差一点淹死在里面。
他们夫妻以按时交货和保质保量而赢得了老板的信任,终于有机会拿下了第一张价值18万美元的大单。
为了节省开支,夫妻俩的小作坊,最初开在自己家里。王启明只穿一条短裤,每天18小时连轴转,忙个不停。大热的天,为了熨更多的衣服,连冷气都没办法开。
在新一代移民中,他是幸运的,凭着自己和妻子的勤劳、智慧,艰苦创业,终于积下数百万元的财产。
在拥有了自己的工厂、豪华宅院、高级轿车之后,他们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国内还有一个女儿,宁宁。

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王起明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按照小说的交代,宁宁的堕落是从国内就已经开始。
十六岁的宁宁来到美国之后,简直就像到了人间天堂一样。在路上,她对车流,对高楼大厦,兴趣浓得不得了,不断地问这问那。
到了家,她又楼上楼下,客厅卧室的看不够。郭燕指着她布置好的卧室说:“宁宁!这是你的房。”
谁想宁宁一撅嘴,说:“不,妈妈,我不要住这间小的,我要住楼下的大屋子里头。”
“傻丫头,那是客厅,不能睡人。”
“什么客厅不能睡人呀,不是说美国自由吗?爱睡哪儿睡哪儿,爱怎么睡怎么睡!”

为了弥补对宁宁的爱,王起明夫妇便可以说尽了全部的心力。龙虾,鲍鱼,香奈儿,纪梵希,劳力士,保时捷,王启明几乎是补偿性地,让宁宁肆意挥霍着他们辛苦挣来的一切。
没吃过创一代的苦,却享了富二代的福。王启明甚至没有把夫妻俩遭遇的苦难,告诉过女儿。作为一名未成年少女,宁宁的人格、心理、价值观、道德观还没有成熟定型,导致她在面对西方文化时,原有的道德价值被西方文化同化和淹没。
宁宁极其聪明了,对于美国的文化适应很快。她仅仅半年就精通了英语,发音准确好听,还自带“纽约腔”。
让王启明感到隐隐不安的是,宁宁居然无师自通了一大堆骂人的脏话和下流俚语。

看着吃熟练地剥龙虾的女儿,王起明认真地说:“我们中国人来到美国,不要什么都学,要保持我们中国人的一些好的传统,优良本色。”
宁宁:“爸,那你为什么把我带到美国来?你若是一直把我放在中国,岂不正是你要的正统的中国姑娘吗?”
一句话怼得王起明哑口无言。
不仅宁宁为什么要到美国来,王起明,郭燕,还有无数他们的类似者,奔赴异国的动力是什么呢?
解释者不可谓不多,但似所有人都难得要领。
在美国赚到的巨额财富,也并非原来想象中的成功。钱,带给王启明的痛苦远远多于欢乐。
他的百方家财,招来了窃贼登堂入室。

为了安全,只好把自己美丽的住宅加固得象一座监牢。郭燕曾很无奈地说过:到美国是为了自由,谁知花钱买了所监狱住。
在《北京人在纽约》电视剧中,宁宁是以一个东方的“纯洁女孩”的形象出现在王起明、郭燕和阿春的面前的。
这个十六岁的少女的美国梦,要比她的父母单纯得多,美丽得多,她所向往的,只不过是任何一个国内孩子都具有的,家庭的温馨和父母的爱心。
来纽约后她抗议过,反对过,尤其是对她认为破坏了父母婚姻,夺走了她父爱的阿春更视若仇敌,水火不容。
在电视剧中,夜里宁宁逆光站在窗前,把那贵重的钻石胸扣迎面丢下,王起明和阿春感受到的是东方道德打来的威压。

但是曾几何时,这个东方道德卫士化身的宁宁把东方伦理道德统统踩在脚下,直到她蜕变成了完全认同西方文化的黄皮白心“香蕉女郎”。
王启明辛苦赚来的,巨额财富能满足女儿的物质享受,却无法排遣女儿内心的孤独,甚至无法弥合与女儿的感情裂痕。
宁宁后来哭着说:“到了美国,你们一天到晚只知道工厂、生意、挣钱,就想把我成天锁在家里才好,这样你们就可以称心如意。
你们既可以在外面充当财主老,又可在众人面前炫耀你们有一个多么乖巧的女儿。

很多观众其实都记不太清电视剧剧情了,但是对于美国学校向学生们发放“避孕套”的情节,依然记忆犹新。
宁宁和史帝文,为了追求一时的生命快感而发生了“人体连接”。后来,她甚至要主动嫁给史蒂文的父亲。
很多人认为她是一种变相地“自卖”的行为,实际上,宁宁生命中缺失从来不是钱,而且父母的关爱和陪伴。
原著《北京人在纽约》中的宁宁,比电视剧中处理地更加暗黑,更加堕落,结局也更加悲惨。
她跟史蒂文在一起,在外面厮混了一年多没有回家。王启明送给她的豪车早已卖掉,换成了快乐药丸。
他们只是因为没钱了,这才勉强回家拿一趟。

后来,王启明遭遇美元潮汐、资金链断裂、房产抵押等一系列“美国斩杀线”。
谁也没想到,第一个被“斩杀”的居然是女儿宁宁。
宁宁出手阔绰,被黑帮绑架,向王启明勒索50万美元的赎金。也正是为了这笔赎金,宁宁惨遭杀害。
原著这样写道:
黑暗当中,他听到宁宁那极为微弱的声音:“爸……我……”
“你要什么?”
“……我要回……回家。”
“爸爸就是来接你回家的。”
不。回……回老家。”
王起明的热泪一下子涌出来。他抱起了满身鲜血的女儿,蹒跚地走出桥洞。

宁宁的悲剧,并不是一个人造成的。父母缺席、家庭教育缺失,又在人生最关键的时期来到美国,全盘西化、片面追求自我独立、结交坏人所至。
在家破人亡之后,王起明一扫往日的风度,在迎接从北京赴美的好友邓卫的路上,禁不住泪流满面,无限感伤。
为了不让老朋友看见,只好用箱子挡住。这一个细微的举动,表明王起明虽然孤独,却不再需要也不相信友情。
人与人无法沟通,这正是美国化的显著标志。《北京人在纽约》写的是王的奋斗史,也是他美国化的历史。但他毕竟还没有完成这种转化。中国传统道德的力量使他内疚羞愧,发出“我错了”的呼喊。

时至今日《北京人在纽约》,王起明的发家史和悲剧结局发人深省:财富,是美国梦最灿烂最诱人的部分。一个世纪以来的美国作家,致力于表现美国梦的魅力,也不断探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的奥秘,不断地揭露金钱腐蚀人类灵魂的罪恶。
曹桂林写在《北京人在纽约》封皮上的两句话,至今依然发人省醒: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
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
因为那里是地狱……
金钱,诱使了多少人千里迢迢去寻梦;金钱,又主宰了多少人的兴衰沉浮。金钱,可以铺就通向天堂的阳关大道,同时也在驾设步入地狱的独木桥。
